第131章 举荐(2 / 2)

这种官员任免权,是皇帝的核心权利,朱橚不应该侵犯。

之所以提名王国史暂时代理昌国县县务,是因为王国史治理一方的能力很强,毕竟他做个老朱的幕僚,管理一县还是很容易的。

其次,王国史就是昌国县本地人,是昌国县百姓的乡党,任用王国史,能够平息昌国县百姓的担忧和不配合。

王国史就只是代理,他的年龄大了,另外主官异地任职,这是官场原则,所以王国史不会一直做下去。

“臣必当为大明,为陛下,为昌国百姓,为殿下效命!”

王国史再次站了起来,恭敬的说道,这个时候可不是客气的时候。

“王山长,你有什么昌国县县令的建议人选吗?本王可以一并报上去!”

朱橚满意的点了点头,问道。这也算是投桃报李,一个县令,只要不是太离谱,不违背原则,朱橚报上去,老朱大概率就会同意。

“臣以为,洪武四年的举人,现在的江苏桃源县县丞宋喜可为昌国县县令。宋喜现如今四十三岁,为官十年,正是老成持重的年岁,他曾在翁州学院学习过四年,对昌国县都比较熟悉。”

王国史举贤不避亲,说道。

权利嘛,过期不候,应该变现的时候,不变现,一旦过期了就没有啥用了。

“这个宋喜是昌国县人吗?”

朱橚问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

“回殿下,宋喜不是昌国县人,他是山东省人。”

王国史回答道,他自然不会干那种犯忌讳的事情。

“好,本王会向上举荐他!明日,本王将亲自到翁州学院,勉励翁州学子好好学习,本王也将建议父皇重开科举。”

朱橚点了点头,答应了王国史的提议,至于这宋喜到底有什么本领,朱橚不在乎。

科举考试已经被老朱禁了十一年,上一次大明科举取士还是在洪武三年,那是大明第一次科举,洪武四年,大明诞生了第一个状元吴伯宗。

此后直到大明洪武十八年,老朱才重开科举。老朱在洪武三年开了科举之后发现取的士质量根本不行,只会读书,不会做官。

所以哪怕只是建国初,大明大量缺少有才之士,本该受到重用的科举士子也没有得到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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