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这不是你写的,那你就亲笔写给我,我对比好了。确定这不是你写的,这件事就翻篇!”
封亭云微微转了转黑眸,当场就给了她自证的方法。
但是这是方法吗?
这是要她的命啊!
“你见过哪个人写情书,是在对象面前的?我可以写,但是你要放我回府,等我写完差人给你送来。”
江念初气鼓鼓的掐腰,粉嫩的腮帮子都快鼓成小青蛙了!
回府是肯定回府的,但是什么时候写完,她可没保证。
哼哼!
给她等着去吧。
她觉得自己很聪明,可以把暴君玩弄在股掌之间。
她不知道的是,封亭云只是随便扫她的明眸一眼,就知道她心里在打什么主意。
毕竟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死对头,她在他面前是从小耍心眼到大的,他不止上过一次当了,还能次次都上当吗?
更何况,她所说的反驳是一点诚意都没有。
“就在这里写,朕看着你写,没得商量!”
高大的男人说罢起身,霸道的拉着她纤细的手腕,直接带到窗前的书桌后,动作温柔却坚定的将她按在椅子里。
想跑?
没门。
计划失败!
江念初愤愤的咬了咬粉唇,接过暴君递来的毛笔,使劲在砚台里沾了沾墨汁。
那横白封亭云的眼神,如果能化作实物的话,这会儿已经将他彻底砸出门外去了。
然而事实是眼神就是眼神,根本毫无攻击力,结果就是她不得不屈服在暴君的淫威之下,低头看着雪白的宣纸绞尽脑汁。
情书啊?!!!
应该也不是很难写的。
不是都说,天底下最难赚的是钱吗?
她堂堂京城女财神,连世人觉得最难赚的钱都手到擒来,还能被区区一封情书给难住?
对,这都不算事,写就写!
“一眼见到你时,你那鬼迷日眼的样子就深深的吸引了我!我不抽烟,不酗酒,不跟男类并排走……金鳞,你确定你写这叫情书,而不是气死朕的遗言?”
封亭云一手撑着桌面,一边饶有兴致的看她低头写。
结果这才没写上两行,他就看出不对劲来,一边念一边拧紧眉头。
别的漂亮姑娘写字是赏心悦目,怎么到了他的金鳞这里,看她写字需要吃稳定情绪的药了呢?
这都是人能想出来的刺儿?
这跟情书俩字能挂上边儿?
“你懂什么?这叫另类的情趣。我可是花老多心思了,你要是不满意,那我不会写了,你来写吧!”
江念初立刻抓住话把,把快戳烂的毛笔抬手递给他。
那挑衅的眼神里,哪里来得一丝一毫写情书都羞涩?
分明就是满满被逼的胜负欲。
“那你就不能换个正常点的情趣?”
暴君看着都快贴到自己鼻尖上的毛笔,还想再垂死挣扎一下。
甭管写给封枕弦的情书出自谁的手,那都写着他的金鳞的落款,他当然会嫉妒会吃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