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培源,二十八岁,晋城郑家人……”
“怪不得那些治安官都想早早给案子定性,原来是因为牵扯到了传说中的晋城三大家这一类的顶尖财阀集团……也难怪你刚才希望我不要掺和进来呢!”
十五分钟之后,拿到郑培源个人资料的秦殇重新走进了审讯室当中。
此刻,审讯室内坐在对面被戴着手铐的郑容和俏脸噙着一抹愕然和惊讶,目光不断来回在秦殇和沈警官身上扫视来回打量。
见到秦殇一副较劲架势,脸上常年挂着川字纹的沈警官揉了揉眉心,有几分头疼。
【耳语】在秦殇耳边响起。
“为了一个不认识的女人,你犯得着这般吗你是不想回到燕京了”
刚才那名姓张的治安官眼瞅着郑培源被扣了下来,再没跟秦殇多说一句话。
普通治安官跟不良人不是一个体系,不良人组织的人犯错,是裁决院和内阁来处置。
既然这位来自燕京的秦先生想要多管闲事,那这起案子就交给他好了……
不过张姓治安官出去之前声音很大打了一通电话。
虽然不清楚打给了谁,但是秦殇隐约间可以听出内容,似乎是在告状。
再之后秦殇以案件有疑点,怀疑报警人郑培元参与到了案件当中,把人扣下之后,就提议复审郑蓉和。
但是江城市治安署内其他的治安官都跟聋了一样没人搭理他。
虽然也没人跳出来跟他唱反调,不过看那架势,就像是打算集体把他冷落在一边了似的,还是尹十三瞧出了沈警官的不同之处,敏锐的老师职业玩家,一眼就看出了自家心腹马仔很明显跟这位沈警官应该是认识的关系。
但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这位沈警官也不敢明着跟其他同事唱反调。
于是,尹公子善解人意的点名沈警官配合秦殇进去录口供,从旁记录……
“回啊!”
听到这话,秦殇瞥了他一眼;
“但是这跟我要查案还冤屈者一个清白有什么必然联系吗”
闻言,沈警官露出看白痴一样的表情。
“你既然现在拿到了郑培源的资料,就应该知道这件事牵扯到了晋城郑家的人时候就应该明白,郑家不会善罢甘休,更希望早点把案子盖棺定论,况且你觉得这种案子有真相大白的机会嘛你现在接过这个案子,就是当了郑家的绊脚石,你就不怕得罪晋城三大亨这样的庞然大物吗”
秦殇唇角一扬。
“怕啊!”
沈警官下一句话还没说出来,秦殇就又冷笑着补充了一句;
“我还害怕不能给郑家添堵呢!”
【1号修道怨】当中,那件‘同声传译’设备就是郑家提供给陈博旭这个砸碎的。
要不是有这么一件道具,秦殇在副本中也不需要处处小心提防,还要多浪费脑细胞给副本外的陈博旭放出假消息,来钩心斗角。
可以说,那个副本的难度飙升,郑家功不可没!
“你这人,不是诈欺师职业角色卡的玩家吗怎么表现的跟个武师似的,沿海城市自古以来就是官商勾结,往日里碰到这种案子,我们都不敢插手,江城,晋城,港城这三大沿海城市基本就是晋城三大亨的领土,在这些地方跟晋城三大亨作对没有好果子吃的,没人会跟他们叫板……”
听到这话,秦殇看了一眼苦口婆心还在劝慰自己的沈警官。
大概这位沈警官也担心,在来福大酒店有过一面之缘,自己也还有几分好感的年轻人因此自毁前程。
“历来如此,便对吗”
只是秦殇油盐不进,浑然没听进去他的劝告,而是再度偏头。
这一刻,他眼神中闪烁着一种叫做桀骜的火焰,让看到这一幕的沈警官都是微微一愣。
紧接着心中升起复杂念头,难免有些动容。
仿佛看到了当年刚从警校毕业之后初入职场的自己。
紧接着,秦殇没再搭理沈警官,而是低头全神贯注的看着手中刚刚被拿过来的这份关于郑培源的个人资料。
“百福集团,晋城郑家的直属产业,郑培源是这个上市公司发展规划处的总经理,原来还真是个权贵,怪不得穿的人模狗样!”
秦殇啧啧嘴;
“案由你也知道,没有监控,没有行车记录仪,这娘们大半夜喝了酒偏偏要开车从晋城到江城,这合理吗”
“去,查一下郑蓉和昨日白天接触了什么人,还有晚上跟什么人喝酒的!”
“顺便,也查查咱们那位晋城百福集团发展规划处经理,昨天一天的经历,还有,堂堂晋城百福集团发展规划处经理,大半夜闲得没事干,也跑到晋城开往江城的国道,脑子是不是多少沾点问题”
“怎么他也有着急的要紧事,需要昨晚必须立马前往江城处理”
现在已经到了十二点之后了,自然算是次日了。
沈警官听到这番话,抿着唇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这小子是真把自己当成他下属了是吧
不过沈警官没反驳,而是看向了桌子那边目光闪躲满脸不确定茫然之色的郑蓉和身上。
这女人的运气倒是不错,碰到了秦殇这种人,就是不知道这件事郑家之后是否会追究。
如果真的要追究,恐怕秦殇努力一阵,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他进来之前不是没注意到其他治安官的眼神变化,尤其是那名张姓治安官甚至还故意大声打了个通电话。
要是没猜错的话,电话另一头的人要么是郑家的高层,要么就是江城市治安署的领导。
不论是哪一个,最后这起案件的调查都不会太顺利,一念至此,沈警官叹了口气。
“你那几个问题,有几个从这女人的口中应该是可以得到答案的!”
话罢,沈警官才拿起了桌子上的文件走了出去。
碰!
房门关上。
秦殇目光则是重新回到了郑蓉和身上,咧嘴露出了一个自认为阳光的笑容;
“现在……”
“还觉得我是那什么叶思源派来的人吗”
刚刚那名张治安官打完人之后出来挑衅,故意没有关门,门外的这一幕幕全都落入到了郑蓉和的眼睛里,女人只要不傻都能听出来,秦殇很明显不是江城本地人,而且彻查这起案子的态度坚决到了一定程度。
下一刻,郑蓉和开口了,嗓音沙哑。
“你是外地来的”
“燕京特派专员,跟领导过来办案!”
自己是来获取‘因果之链’的说辞肯定不能告诉郑容和。
而且那件事也算是告一段落,秦殇可不想闹得治安署人尽皆知,自己就是得到了‘因果之链’的‘猛舔蟑螂玉足’。
自己如今也算是得罪了江城市治安署的这些人。
指不定有多少人此刻,就站在外面的监控室看着自己在审讯室内的一举一动呢。
毕竟,明眼人都能看出来,除了沈警官,其他治安官似乎都是站在晋城三大亨这边希望能够给案子迅速盖棺定论的,或者说根本不敢管,甚至包括沈警官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不过沈警官倒是在秦殇这里博得了一些信任,他在自己跳出来掺和的时候,虽然疯狂强调江城水深这事你不应该多管闲事,可是当自己刚才在大庭广众之下,一声令下对着那名叫做郑培源的年轻人大手一抬的那一刻,尽管心里似乎还是在埋怨自己多管闲事。
可是行为上,还是第一个站出来掏出了银手铐将那郑培源给拷上了。
……身体倒是很诚实嘛。
这位曾经能够在出任务的时候,为了保护队友不惜扣除【声望】值导致成为「被通缉玩家」的沈警官!
秦殇嘿嘿一笑,然后又盘算了一下。
如果之后郑公子写了副本攻略,这件事被披露了出去。
让「神路玩家官方论坛」上的那些家伙知道了‘猛舔蟑螂玉足’又一次创造了奇迹,活着通关了【1号修道怨】,但凡正常有脑子的人应该也不会怀疑‘因果之链’落在了秦殇的手里。
想来,大部分人第一个都会揣测是不是‘风与自由’最终得到了那件道具。
当然,现在秦殇倒是也不担心就算是让有心之人揣测‘因果之链’落入了自己的手里,会不会对他不利。
毕竟,尹十三也在江城,武力上若是有人想要明抢,那起码得出动规则境玩家。
但东西在尹公子手上,出动规则境玩家杀朝阳区异地办案的治安署署长,莫要说晋城三大亨只是在沿海城市权势滔天,权势还没波及到内地。
就算是他们三家联合起来坊间传闻道一声华夏首富,但是斗胆杀燕京朝阳区治安署署长,也够郑家彻底把自己玩脱节了。
有尹公子在,没人敢动自己!
郑家也不行……
而且,自己跟尹公子两天之后就要进【黑塔】副本。
虽然秦殇不是乐天派,但是如果两人能够活着出来,换言之自己之后就也是秩序境的玩家了,秩序境神路玩家可没那么好杀了。
而且在不良人队伍中话语权也能水涨船高一大截子。
尹公子届时若情况顺利,出了副本就是货真价实的规则境玩家了。
身为规则境的尹署长坐下第一马仔,打狗还要看主人,但凡是谁因为‘因果之链’的事情盯上他,更得好好掂量掂量了。
当然,这是不考虑两人葬身【黑塔】副本内的情况。
若是他俩死在黑塔当中,嗯……那秦殇就更不用担心。
即便是被有心之人发现在【1号修道怨】通关之后,最后这个最大的宝贝‘因果之链’落入到了自己的手里,自己都身死道消了,还有谁能为此找他秦殇的麻烦
“你想帮我为什么”
下一刻,坐在审讯椅上的郑蓉和抬起脑袋,目光看向秦殇,露出茫然不解之色。
女人大概是在脑海中搜索了一下这张脸,最终彻底笃定自己这辈子是真没接触过这么一号人物,于是更加困惑,秀眉皱起。
秦殇耸耸肩;“我是不良人,调查跟神路玩家有关的案件,清缴污染源,清除阴影投射地是我的使命和职责,我怀疑你这件事牵扯到了神路玩家,所以我需要知道真相,这就是理由!”
闻言,郑蓉和妙目中更加诧异。
“我还是那句话,只要你愿意将真相告诉我,将你知道的一切告诉我,不论是谁,都不能威胁到你……”
秦殇这时候才注意到女人俏脸上从刚才自己走出审讯室到现在重新走进来,突然多了几个巴掌印。
他顿时想起了刚才自己走出门外,张姓治安官的行径,旋即眯了眯双眼,扯着嗓子喊了一声;
“沈警官……”
刚刚出去没两步的沈警官顿住脚步,一脸面对苦主的神色重新推开审讯室大门;
“又怎么了”
“把刚才那位张姓治安官押进来……”
嘶!
“你想做什么!”
沈警官闻言顿时脸色一变,觉察到秦殇脸色冷厉;
“殴打治安官可是犯法的,尽管你是不良人组织的人,要是这事留下了痕迹,传出去你也得喝一壶,你想查案还这女人一个真相大白我不管,但是你想自毁前途就得三思量力而行了。”
闻言,秦殇翻了个白眼。
现在算是彻底弄懂了为啥江城的神路玩家都不愿意加入不良人组织了。
这个组织在江城才是从上到下处处透露着腐败的味道。
沈警官尽管看到了尹公子对秦殇支持的态度,还是打从心眼里希望他息事宁人,不要扩大是非。
他再度腹诽暗骂自己瞎了眼,刚才怎么会有感觉江城市治安署大家都是上下一心积极为人民服务的呢……
秦殇没再说话,径直一脚踹开审讯室。
门外就是几名治安官在偷听,似乎时时刻刻监控着秦殇在审讯室内的动静。
眼瞅着大门被踹开,那几名治安官立刻散开,都是愣愣的望着秦殇。
不远处大门口处能看到那名张姓治安官的身影,对方拿着手机目光不断朝着外面眺望,似乎是在等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