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会喜欢夏雪?
这个问题,我自问了很多次。我甚至都觉得自己很可笑,怎么就喜欢上这么一个小丫头了?
七岁时,我第一次见到这个粉雕玉琢般的奶娃娃。那时候,大人老是跟我说:“辰辰当哥哥了”、“哥哥要好好爱护妹妹”。我很懵懂,只好乖巧的点头。“爱护妹妹”四个字,从此烙进了我心里。
九岁时,她两岁。牙牙学语的妹妹,整天跟在我屁股后面喊哥哥。这时候,大人们老是取笑我说:“把妹妹给你当媳妇好不好”。迷茫的他,不知道媳妇是什么。“娶妹妹当媳妇”这句话,从此埋进了我的心里。
十一岁时,她四岁。那个像跟屁虫一样的妹妹,恨不得24小时粘在我身上。一会要哥哥陪她玩,一会要哥哥抱抱,甚至连睡觉都要哥哥陪。大人们还是说:“哥哥要让着妹妹”、“哥哥要好好照顾妹妹”。叛逆的我,对此无比反感,四处躲着这个“讨厌的跟屁虫”。
十三岁时,她六岁。妹妹已经上学了,她有着写不完的作业、上不完的兴趣班,就连寒暑假都很繁忙。她再也没时间,天天粘着我了。这时候的大人们开始说:“哥哥学习很棒,妹妹要向哥哥学习”、“哥哥要多教妹妹”、“妹妹要变得跟哥哥一样优秀”。骄傲的我,很享受这种吹捧。我甚至每天都很期待,妹妹下课回家,悄悄躲在门缝里偷看我的样子。小小的妹妹,从此住进了我心里。
十七岁时,她十岁。我要出国留学了,她抱着我哭的稀里哗啦,一直喊,一直叫“我不让哥哥去”、“哥哥要早点回来”。哭唧唧的妹妹,委屈巴巴的抱着我,让我好气又好笑。那会的我,第一次懂得了不舍和牵挂。
十八岁时,我结束了预科班的学习,正式走进了大学。大学的学习任务很重,我很快就投入到紧张的学习中。每天高强度的学习,让我淡忘了许多人和事,也包括妹妹。
二十三岁时,我抽空回国探亲。妈妈如数家珍似般跟我讲述这些年家里发生的事。我在妈妈的相册里,无意中翻到了一张的照片。照片上,是一个如洋娃娃漂亮的女孩。精致的五官,灿烂的笑容,只需一眼,便勾住了我的目光。妈妈说,这是小雪,是我的妹妹。回忆如潮水般翻涌而出,儿时与妹妹相处的点点滴滴,一一浮现在脑海中。记忆中的妹妹与照片里的女孩重合,十六岁的妹妹,美丽动人。我偷偷的藏下了这张照片,在异国他乡,午夜梦回之时,便把它翻出来端详一番。从此,妹妹住进了我的记忆里。
二十五岁时,我硕士毕业。在父母的强烈要求下,我回国了。我开始学习接管父母的公司,但我不愿放弃自己兴趣的领域。所以我和朋友创办了自己的公司,把学习到的知识转化为成果。
半年后,我在家里看到了十八岁的妹妹。眼前的妹妹,比回忆里、照片中还漂亮。娉婷少女,亭亭玉立,容颜如玫瑰初绽放,不沾尘世半分埃。她红着脸,怯怯地唤我:晔辰哥哥。短短几秒,我便乱了呼吸,烈火席卷全身,身体某处变得……我狼狈的逃上了三楼。躲进房间,我努力地抑制着内心的翻涌。我慌了,我怎么会对多年未见的妹妹……情动了呢?!此时的我还不明白——廖廖几眼也抵山河万色,这个道理。
二十六岁时,经过半年的自问、自疑、自证。我终于明白,我确实喜欢上妹妹了,是情人之间的喜欢。至于,我是何时开始喜欢妹妹的,我自己也不知。或许,在很久很久以前吧……
后来,我发现妹妹喜欢上别人了。我一直自信的以为:她是我的掌中之物。我万万没想到,小时候爱粘着我的妹妹,竟然会喜欢上别人!我愤怒、嫉妒、又疯狂。让我放弃,我做不到;让我成全,我不甘心!
再后来,得知他们分开了,我无比开心,觉得整个世界都明媚了不少。我很卑鄙,因为我趁虚而入,步步紧逼。慢慢地,我发现她不再排斥我的亲密接触,在意乱情迷之际甚至会配合我。我知道,我快成功了。
有一次饭局,她对顾馨月满脸崇拜,她说读博是光宗耀祖的事。我什么都没想,直接申请了美国的博士。既为了她崇拜的目光,也为了她日后到美国读硕,我能陪在她身边。我太怕了,我怕我的缺席,她会再次被别人抢走。
我们说好了,申请美国的学校,她答应了。我放松了警惕,安心去美国读博。后来,她告诉我,也申请了英国,还是参加了国内的联考。我隐隐约约觉得不对劲,但我又说不出哪里不对。
实验室离不开我,导师一直催我回去。我还没来得及深究,便踏上了返美的航班。回到美国后,我太忙了。每天泡在实验室里,好不容易有了休息时间,还得开视频会议,看公司的文件、签字。整天像个陀螺一样,转个不停。
B大的offer下来了,下来了快一个星期,她却还没接受录取。我想抽空回国一趟,问问她怎么回事,看看她在干什么。我还没找到时间回去,她就接受录取了。这让我悬着的心,放了下来。我又继续投入到研究和工作中。
那个红包袋寄到的时候,我正在签一份跨国并购的协议。
助理放在我桌上,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国内寄来的”。我瞥了一眼寄件人的名字,笔尖在纸上顿了一下:张成。我放下笔,拿起那个信封,没有急着拆。张成——这个人我知道,韩零冽的助理。
快递袋里掉出一个红包、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完璧归赵。他的字我认得,不熟,但我认得。而红包袋里装着一条双环项链。
我捏着那枚戒指,指腹摩挲着戒圈内侧的刻字——X.X.,夏雪的缩写。这是我定做的,法国珠宝设计师Cathere的作品:一生一世。那年在巴黎,一个下雨的午后,我推掉了一个董事会的视频会议,在珠宝店里挑了整整两个小时。钻石不能太大,大了俗;不能太小,小了配不上她。店员问我送给谁,我说未婚妻。从她很小的時候,从她扎着小揪揪、穿着粉色裙子、踮起脚尖把一朵野花递给我的那一刻起,我就认定了,她是我的妻子。
这枚戒指从巴黎漂洋过海到了她手里,她没有打开。她把它当成了普通红包,当成了过年讨彩头的吉利玩意儿,随手收着,随手放着,随手转送给了韩零冽。
她不知道里面是什么,她不知道那是我的心。
我把戒指从链子里拆下,攥在手心里,钻石硌着掌心的肉——疼。
我把戒指放进衬衫口袋,贴着心口的位置。那个位置空了很久了,从她离开我的视线的那天起就空了。现在用一枚戒指填上,硌得慌,但总比空着强。
我打开定位,位置显示依旧是C市。
那年,她刚来A市上学。她很笨,总是迷路。我不放心她一个人,我在送她的手机里装了定位,不是监视,是保护。我怕她迷路,怕她出事,怕她在陌生的城市里走丢了没有人找她。我告诉自己这是为了她好,不是因为我控制欲,我相信了。
我出国后,定位显示她一直在C市,在实习单位,我以为一切正常。我每天会看一次她的位置,早上到实验室第一件事就是打开小程序。看到那个绿色的点在C市范围内正常移动,我就放心了,开始一天的工作。
我信了大半年。
直到今天,我拆开这个红包,看着那枚戒指,又看了一眼手机上的定位。点开,放大。地图上的绿色点在C市郊区的一片住宅区里,今天周三,下午两点,她应该在实习单位。
不对劲。
我调出历史记录,一条一条地往上翻。一个月前,C市,同一个位置。三个月前,C市,同一个位置。半年前,C市,同一个位置。她的定位从来没有离开过C市半径五公里。一个大学生,大半年里没有去过任何其他地方,没有逛街,没有和同事聚餐,甚至没有回家。每天固定从A点到B点,从B点到C点,周一到周五一个轨迹,周末另一个轨迹,规律得像设定好的程序。
这不是真实数据,这是篡改过的假数据!
我更正了程序,十分钟后,新的数据呈现。我点开,看到第一行字的时候,手指开始发凉。